长江日报评论员鲁珊
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顺着一篇微信文章,主动追上门,为一位符合条件的七旬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帮助老人成功上诉。这看上去是件小事,意义却不小。
上诉以后,官司能不能打赢,要靠证据,由法律作出判定,但“法律援助”帮助老人顺利拿起法律武器,体现了让每个人平等站在法律面前的努力。
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要义。公平正义既体现在判决结果上,也体现在诉讼过程中。也就是说,公正判决体现正义,保障打官司的权利也体现正义。每个对于公平的诉求都能进入“案件过程”,这本身就是一种公平正义,老百姓同样看得见、摸得着。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生效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重要法律,也是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事件。让人民群众在有需要时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这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最好诠释。以国家法的高度实施法律援助,纾解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保障有需求的群众公平使用法律武器的权利,体现的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群众的权利。像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这样,主动作为、服务群众,让公平正义温暖到每一个人,这是在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在维护社会公平。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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