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今年提交了《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彭静称,按照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只能由已婚夫妇行使,单身女性并不享有该权利。此前界面新闻报道了我国首例未婚女性因“冷冻卵子”而引发的一般人格权纠纷,引起了关于未婚女性生育权的热烈讨论。
有颜有才有想法的女星徐静蕾在采访中表示,自己在洛杉矶冻存了9枚卵子。她表示和其男友现在都不想要孩子,但不代表以后想法不会改变,冻卵,或许成为她若干年后想要贻享天伦的后悔药。
在朋友圈里看到了一篇文章,一个叫徐枣枣的女性,不知道是不是化名,30岁出头,在这美好的年华,还不想要孩子,于是想要冻存自己状态最佳的卵子。她走进北京妇产医院,谁承想医师地拒绝了她,说根据相关规定,不能为单身未婚女性实施这项服务。于是徐枣枣把北京妇产医院告上了法庭,认为他们此举是对女性应有正当权益的歧视。
我也是一名女性,我坚决捍卫女性的正当权益。但我想,女性在追求自己权益的同时,可能忽略了一些事实。
首先,生育能力是可以通过卵子冻存保存下来,延长到想要生育的年龄,再进行复苏,采用人工授精的方式产生后代。但是,女性衰老的,不仅仅是卵子,还有全身的各项机能。比如子宫、比如卵巢分泌的雌孕激素、比如心血管系统对妊娠期血容量增加的承受能力、比如肝肾功能在妊娠期间对高激素水平的条件能力。在40岁、50岁,一位女性事业成功了、玩够了、想开了、遇到对的人了的时候,她去复苏卵子,孕育宝宝。卵子的质量,或者说受精卵的质量可能是挺好的,维持在了她30岁的水平,但移植到了40岁或者50岁的子宫里,怀胎10月,可能会要了年近半百的老母亲的半条命。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妊娠期脂肪肝、妊娠期胆汁淤积综合征甚至是HELLP综合征,条条高危,重则致命。这违反了国家想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基本民生诉求的初衷,也是给医疗系统出难题。前段时间42 岁的高龄产妇吴梦不顾医生劝阻,生下一子,引发社会关注。同月,进行心脏房间隔缺损修补手术和肺移植手术,成为世界首例高龄肺动脉高压产妇肺移植手术,不幸的是,她在产后10个月去世,留下了嗷嗷待哺的幼子。在不适于生育的年龄生育,后患无穷,并不值得社会大力倡导。
就算,母亲熬过了孕期,顺利诞下孩子。在产褥期间,哺乳、照料孩子,年轻的妈妈们尚且疲于应付,更不用说年纪大的母亲了。更有甚者,在别人照顾孙辈的年纪,自己照顾儿子女儿,心理尚有落差,精力、体力自然是大不如前,对孩子的照料和陪伴也会相应打折扣,甚至没办法陪伴孩子一个完整的长大。这又何尝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呢。
其次,出于对以上的担忧,就会催生出代孕的需求,自己年纪大了,不适合怀孕了,但自己的卵子、胚胎还生机勃勃地需要一个温床。代孕,就是指,借年轻体健的女性的身体和子宫,孕育自己的孩子。也就是,将自己的胚胎植入别人的子宫中,度过难熬的怀胎十月。出生后,孩子仍是自己的,给予代孕女性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在中国是不合法的,也是严重违反了女性生育权利的一项交易。需求大了,利益则大,铤而走险的非法机构则会伺机而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更摧残了更多的年轻女性。
大自然的规律始终是人们难以为逆的存在,尽管人类经过千百年的医学和科技的发展,逐渐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但人类的渺小,在自然面前仍是不堪一击。在20世纪初人们破解了遗传密码,测序人类基因组,以为能够窥探到生命的奥秘时,RNA世界横空出世,世界之大,宇宙无穷。最佳生育年龄就是这么短暂,在适当的时期做适当的事,不仅仅是一个卵子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所谓有得有失,当有取舍,取了年轻时的欢愉、事业、财富,也要有失去一些东西的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