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财产问题来说,任何形式的欺骗行为都是禁止的。因为这不仅涉及到了道德层面的感情问题,还可能会牵扯到对于一方财产的侵占、欺骗行为。
因此,我国《民法典》早就对此类问题进行过相关规定。任何人存在以上问题的,离婚财产分割时是需要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但是,有的时候,并不是所有实际案例都和预想的相同。如果夫妻双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对于共同财产的侵占、转移行为,应该如何处理呢?
对于此类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以上行为的。在进行具体离婚财产分割时,另一方都有权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这点规定的提出,是对于此类在道德和法律层面都不被允许的行为,进行的具体处理方式法律强制规定。
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关系本身已经恶化到一定程度,甚至两者本身在婚姻问题上就有分歧的,就可能出现双方都存在对于共同财产的转移、侵占行为。
比如,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导致争吵不断。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双方纷纷在私下进行共同财产的转移。有些更加严重的情况,夫妻双方都存在婚内出轨行为,也就可能伴随着相应的转移共同财产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判定?
根据上述《民法典》具体规定,对于存在转移财产行为的一方认定为过错方。如果双方都存在上述行为的,即双方都是过错方。所以,对于这种情况,需要由当时双方具体协商约定。
同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说明夫妻双方基本已经没有继续调解的可能。到时候,不管是协商还是进行具体诉讼,都主要以进行共同财产分割为重点问题。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并且财产分割完毕后,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的,相关当事人还是可以进行重新分割。如果另外一方以财产分割完毕为由拒绝重新分割,相关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再次分割的请求。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行为,相关法律虽然进行过具体规定。但是,相应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少分不分,或者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等具体比例和金额,还是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这些问题,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需要通过提交给法庭相关证据,进行最终的案件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