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受案、谈话、申请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案件审查、决定不起诉、宣布不起诉决定、制发督促监护令、封存犯罪记录‧‧‧‧‧‧这一系列办案程序,你觉得需要多少天能完成?
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在近日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仅用5天时间走完上述程序,案件得以办结。
近日,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虚假售卖游戏皮肤款骗取被害人3652元。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小马年仅17岁。案件受理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对小马进行社会调查。
经了解得知,小马家住河南,父母一直在外地打工,家中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以及正在上小学的妹妹,家庭条件困难。事情发生后,小马的父亲带着小马来到新疆应诉,花销也不小,检察官便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
随后,办案检察官快速分析研判案情,认为小马一贯表现良好,这次因一时糊涂实施了诈骗,在公安机关打电话核实情况时,他能够积极退赔,并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第五天一早,检察机关根据小马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形,综合决定对小马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时,检察官对小马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希望监护人督促小马合理使用网络,引导其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同时联系公安机关对小马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谢谢你们给小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没想到你们办案速度这么快,回去我一定好好教育孩子!”小马的父亲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当日,小马父子踏上了返乡的火车。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乌苏检察
记者/通讯员| 张秀/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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