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暂停现场接待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防疫要求和最新防疫形势需要,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小木桥路470号)自2022年3月29日起暂停现场接待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自3月29日起,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暂停现场接待服务,业务受理通过网上办理、电话咨询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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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如需法律咨询,请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通过“上海法网”(网址:http://sh.12348.gov.cn ,微信小程序:微信—发现—小程序中搜索“12348上海法网”)进行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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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人以及法律援助申请人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途径线上进行申请,网址:https://zwdt.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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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原业务咨询预约电话021-53899700暂停使用,相关业务咨询可拨打电话18016462776(行政审批)、18917786932(法律援助申请)。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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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接待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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