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司法局利用“加减乘除”四道法则,扎实推进“枫桥式”司法所与基层矛调中心强强联合,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
一是资源整合善用“加法”。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加大资源统筹整合力度。整合法律咨询、律师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驻全区7个镇级矛调中心,43名调解员完成定点驻扎,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兼任镇级矛调中心法律咨询和援助职能,实现人员力量全域覆盖。中心统一设置信访事项办理、矛盾纠纷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等功能区,实现矛盾纠纷一揽子处理。
二是程序便民活用“减法”。司法所选址紧邻矛调中心,利用相邻优势进行矛盾调处和法律服务的流程再造。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精准分析群众诉求、分类导入服务板块,坚持简单案件一小时内立案,建立“收集-回应-协调-反馈”的服务闭环,提供一站式接待受理、一体化调处化解、全程式跟踪服务,方便基层就近寻求法律帮助,达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服务效果。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流动服务团”,主动排查矛盾纠纷隐患、提供法律援助,将服务前置缓解矛调中心案件压力,今年以来“流动服务团”累计化解基层隐患249起。
三是协调联动巧用“乘法”。按照社会矛盾纠纷“一网代办、一事联办、一地通办”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构建诉源治理共同体,完善上下贯通、左右协同、规范运行、预警预判的调解工作体系。针对重大、疑难和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实行法律顾问、区级领导、专职调解员集体研究机制,合力促成案件以“调”结案,避免“增量”转“存量”。联动公安、信访、律师协会等多方部门,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力量,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信息互通、联动联调等多元调解机制,完善诉调、警调、检调、访调衔接机制,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优势,依托乡镇(街道)联合调解中心,加快矛盾纠纷信息互通和联动解决。今年累计联动化解疑难矛盾纠纷1634件,其中法院诉前调解结案919件。
四是数字赋能妙用“除法”。将司法行政“数字化”融入矛调中心建设,依托“浙里调”微信小程序、公共法律服务网、ODR等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开展网上申请、预约和在线调解,建立网络视频调解室,增设“屏对屏”调解。完善“12348浙江法网”“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平台应用,实现网上咨询、预约、申请、受理,推进“申请-受理-审批-分流-协调-督办”全流程数据化管理。今年累计开展线上调解252起,涉及金额1658.29万元,办理线上法律咨询和服务1909起,惠及194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