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8年,为63.4万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主要帮助五类困难群众。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看看这个项目是如何给群众带去帮助、解决困难的吧!
基本情况
服务对象
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
项目宗旨
资助办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实施内容
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简称中彩金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规定的受援人群范围、案件范围、案件补贴标准等要求,组织律师事务所、工会、妇联等维权机构,动员专门从事法律援助的民间组织、法学高等院校学生社团,每年有570余家实施单位,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项目以办结法律援助案件为计量标准,对开展法律服务的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发放办案补贴。
经费保障
2009年和2010年,项目资金预算为每年5000万元;“十二五”期间,项目资金预算为每年1亿元;进入“十三五”时期,在财政部大力支持下,项目资金预算在1亿元基础上,每年递增1000万元,5年总计资金规模为6.5亿元。
项目成效
01
扶贫助困
聚焦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五类人群法援维权。8年来,项目共为63.4万名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困难群众取得利益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240亿元,投入与回报比为1:34。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项目将原来的经济困难标准上调至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让更多处于夹心层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法律援助服务。项目实施以来,共支持经济困难标准以上、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案件近18.8万件,占项目支持案件总数的45.8%。
扩大服务范围。项目资助的案件有80%以上涉及环境污染侵权、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涉农纠纷、社保纠纷等与基本民生紧密相关的案件。
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农三师法律援助中心将追讨回来的工钱发给少数民族农民工
02
促进公平正义
项目支持的以判决或裁决结案的民事案件中,胜诉或部分胜诉案件有16.4万件,占此类民事案件的84%以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或部分采纳的有1.8万件,约占已办结刑事案件总数的90%。项目还资助办理了1.1万件重大疑难和跨区法律援助案件及一批“执行难”的陈年旧案,使受援人不仅获得了法律上的公正,也取得了应得的经济利益。
促进公平正义-杭州杭天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送锦旗
促进公平正义-为了正义——致诚公益律师时福茂正在致诚接待大厅接待前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
03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资助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以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的有16.9万件,约占办结民事案件总数的45%,帮助受援人及时化解纠纷,实现诉求,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项目资助办理3人以上群体性案件近4.8万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等情况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项目实施单位歙县法律援助中心姚筱利主任和歙县溪头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许立飞前往受援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彩金项目实施单位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韩世春律师与受援人交谈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开拓法律援助的资金渠道。项目将法律援助纳入彩票公益金资助范围,为法律援助提供物质保障。
培养和树立了一批优秀典型。项目支持的案例中,有的入选当地年度优秀案例,有的作为当地法治栏目素材被电视台宣传报道。项目资助的部分案件承办人被评为优秀律师或优秀法律工作者。今年12月4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腾冲市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彭旭邦荣获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
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彭旭邦
项目实施
01
搭建组织管理体系
形成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项目管理办公室、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办公室三级管理体系。基金会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基金会理事会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的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实施单位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受理、指派、办理和结案审核、案件存档、资金申报、补贴发放等具体实施工作。
02
优选实施单位
项目通过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项目实施单位。各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推荐,高等法学院校、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自主申请,向基金会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基金会制定实施单位条件和遴选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目前每年参与的实施单位有570余家。
03
严格项目监管
“先办案,后发钱”。实施单位先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案件,垫付办案费用,案件办结后再按程序申请办案补贴。
层层审核。项目实施单位将已经办结的符合要求的案件录入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中,经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报基金会项目办审核,项目办审核后,报请秘书长办公会、理事长办公会多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实施单位拨付资金。
材料抽查。基金会项目办组织各省级项目办,按照一定比例对审核通过的案件卷宗和本批次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截至目前,已抽查案件上万件,被抽查案件内容真实,填报事项规范,补贴发放到位。
实地调研检查。基金会及项目办对各实施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现场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并查看实施单位执行工作是否规范到位、调研项目实施需求及成果等。
质量监管。项目采用政府法律援助办案标准,选择管理规范的机构,指派合格的办案人,遵守统一的办案规程,明确统一的办案要求,采用统一的案卷归档形式。基金会项目办、各省级项目办和实施单位定期电话回访受援人,了解案件办理内容、当事人是否满意等情况。
文章来源 |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