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比重达到17.9%,而0—15岁人口比重为17.8%,这是近些年来60岁以上人口数量首次超过0—15岁人口数量,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
事实上,自“十二五”以来,我国人口总量增长势头大幅减弱,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妇女明显减少,群众生育意愿发生重大转变。为应对这些重大转折性变化,我国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两孩的生育政策。
全面两孩政策放开之后,高龄产妇比重明显增加,所谓高龄产妇是指第一次妊娠在35岁以上的产妇或受孕时在34岁以上的产妇。有临床统计资料显示,年龄超过35岁的孕妇发生早发性流产的几率是适龄生育者的2—3倍。
针对我国当下存在的人口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指出,现行法定结婚年龄及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已与我国当前的人口发展形势、生育政策等不相适应,建议尽快对现行婚姻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他表示现行现行法定结婚年龄及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服务于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为了缓解人口增速过快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1980年党中央发出《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与此政策相衔接,我国《婚姻法》于1980年提高了法定结婚年龄并开始鼓励晚婚晚育,这一规定曾为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已呈现重大转斩性变化,法定结婚年龄及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已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和工作目标脱节。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两孩的生育政策,表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由以控制数量为主转向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丁列明指出,我国现行法定婚龄在国际上、我国历史上均处于最高水平。从国际来看,大多数国家的法定婚龄在18岁至16岁(澳大利亚、丹麦、芬兰、波兰均为男21岁、女18岁,瑞士、越南均为男20岁、女18岁,德国、瑞士均为男女18岁,朝鲜男18岁、女17岁,日本与韩国男18岁、女16岁,法国男18岁、女15岁,英国、葡萄芽、巴西、菲律宾均为16岁,美国一般为16岁,俄罗斯男女均为14岁)。从我国历史上看,法定婚龄在16至13岁间(唐朝男15岁、女13岁,宋、明、清男16岁、女14岁,民国时期男18岁、女16岁,1950年至1980年男20岁、女18岁,1981年到现在男22岁、女20岁)。从我国的港澳台来看,香港、台湾均为男18岁、女16岁,澳门最低男女均为16岁。
就此,丁列明建议,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作出以下修改: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同时删除“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另据了解,丁列明还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流程的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的建议;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建议;关于完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创新药品专利期补偿制度的建议;关于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建议;关于兼顾水质类别实行差别计征水资源税的建议;关于完善中小学极端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建议;关于优化票务服务机制化解群众退票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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