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聂成涛律师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再审作为审判监督程序,是对两审终审的适当补充。它指的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
下面笔者将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对申请流程做一梳理。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
一般而言,能够申请再审的主体有三类:
第一类是判决、裁定、调解书列明的当事人;
第二类是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所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的案外人;
第三类是上述当事人或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将判决或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但债权受让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有异议,是无权就该判决或调解书申请再审的。
二、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再审
一般而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裁定、调解书都可以申请再审。如何确定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呢?
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生效之日是过了上诉期后第二日;第二审判决或裁定的生效之日是送达之日。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
然而,还有一些例外,比如: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能申请再审。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也不能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三、向哪些法院可以提出再审?
申请再审属于非常规、救济性的程序内容,一般是“上提一级”,即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
然而,为便利当事人行使申请再审权利,降低申请再审成本,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十人以上)和当事人双方(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九条
四、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因新的证据或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变更的或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申请再审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六个月申请再审期限,属于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一旦超过六个月的申请再审期限,就会被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五、申请再审的事由是什么?
需要注意的是,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事由是不一样的。
(一)判决、裁定的法定申请事由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证明该证据为新的证据,并说明逾期提供该证据的理由)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不包括拒绝发表质证意见或者质证中未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是指: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的、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明显违背立法原意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需提供已经生效的刑事法律文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
调解书的申请再审事由有两项,一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二是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
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就是基于申请再审事由,确定当事人的主张是否成立。只有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才有可能启动再审。如若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的,人民法院将驳回再审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五、再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人诉讼主体材料
1、申请人为个人,则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为法人,则申请人需提交:(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再审申请人委托文件 1、申请人为个人,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申请人为法人,提交法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3、代理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4、代理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一份。
(三)再审申请书原件
再审申请书原件需要(被申请人人数+1)份。申请人为个人,再审申请书需申请人亲笔签名;申请人为法人,再审申请书需法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四)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复印件
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原件方便法官审核。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同时应当附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文本(word文本),并提供所有纸质文件的便携式格式文本(PDF文本),将上述两种格式的电子文本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中,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应当补充或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除此之外,笔者在此还是要提醒大家,作为一种补充性的救济制度,再审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启动程序都受到严格限制。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必然导致再审程序的启动,因为启动再审程序不仅要符合法定的再审事由,而且须经过审查、筛选、把关“择案而审”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