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你先把货送过来,合同盖章公司要走流程,盖好章后会给你的。”
卖方:“您看我这物资调配也要时间,不急这两天,您把合同给我再送货好吗?”
买方:“照顾你的生意才在你这里购买,哪里这么多事情,这单你爱做不做,有的是人送货。”
在做小生意的过程中,你是否也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好不容易来一笔稍微大点的生意,买方却需要一定的账期,这时候就要签个合同保障自己,但是买方一般会以合同走流程等各种理由,要你先发货。
不发货吧,生意可能就黄了,买方还说你古板,不信任他,买方转身去别家购买,多的是的人给买家先发货。
发货吧,万一合同没有拿到手,货款没保障,维权难度也超大,甚至有不被支持的可能。
特别是在当下,生意的内卷程度到了一种可怕的状态,要是在处理生意的过程中,处处只想着风险,那可能做不到业务。
那要怎么办吗?遇到这种有风险的业务,似乎怎么做都是错,难道不做业务了吗?
答案是业务肯定要做,每个公司,不论大小都是靠业务养活,没有业务就没有活水,公司就难以生存下去。
做业务不能完全与法律挂钩,瞻前顾后的公司是做不了什么业务的,也难以壮大,但是必要的法律风险也是需要规避的。
在买家硬是以各种理由不给盖好章的合同情况下,也可以与买家发生业务往来。做到以下几点,可以灵活的规避很多业务风险。
第一:让买方经办人签字,主要要留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1:不盖章没有关系,合同让经办人先给签个字,这样总行吧。
2:经办人说合同是公司法务处理,他不签字。那也行,送货的时候总要在收货单上签字,收货单不愿意签字的话,那不好意思,这恐怕是纯粹来骗的,这单生意就需要掂量了,风险无比巨大,也不符合交易常理。
第二:送货后,开具发票给买方,邮寄给买方,或者让经办人在发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收到。
第三:货送完后及时的找买方经办人办理结算手续,及时的对账,留好对账凭证。
第四:让买方用公账付款。
当你有了以上证据,即便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买家还不给你合同,你也不需要害怕,上述证据已经有了基本的证明力,可以证明你与买家发生合同关系的事实。
在现实中,上述四点很难同时做到,有些不规范的买卖关系,是暂时不需要发票的,也暂时不会付款,很多卖家是一分钱都收不到才会想起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那怎么办吗?哪些证据必须要取得?
如何没有办法收集到全部证据,那么请注意:签字的收货单或签字的对账单是必须要其一的。如果这样的证据也没有,那就真的很难维权。
如果当时不知道这样处理,现在看到文章才知道,要怎么补救呢?
充分利用好网络工具,可以补签的话尽快去补签字。补签不到的话记得通过短信等聊天工具保留好证据,电话记得录音。
以上就是在拿不到合同的情况下,维护自己权益的大致方法。篇幅有限,不再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