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老兵调解工作室的通知》(佛司办【2019】125号),在市、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统一部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老兵调解工作室,保障全市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这种统一规范设立、市区两级全覆盖、法援调解联动派驻的做法,在全省地级以上市属于首个。该举措有四大优势:
统一规范,市区两级整体设立
市、区两级司法局通过派驻方式,分别在市、区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门口悬挂“佛山市/(XX)区法律援助处驻佛山市/(XX)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和“XX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兵调解工作室”的标牌,实行全市规范统一、整体设立,实现市区两级全覆盖、无死角。
联动派驻,法援调解协同运作
市、区两级均采用一个场所、两个牌子、合署办公的模式,由同级司法局牵头组织派驻法援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由同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提供场地,法援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为“一场所、一班人、两个牌子”,合署办公、协同对外。
明确分工,职责任务清晰精准
文件明确规定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驻点律师和老兵调解工作室的各自职责。
①市、区法律援助处指定专人负责派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援工作站的相关工作,选派合适的律师到站驻点,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②引导、指导涉法涉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参与调解工作;
③老兵调解工作室负责开展辖区内涉及退役军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强化保障,机制经费落实到位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保障工作衔接到位,由同级司法局分管局领导为召集人,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领导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援处、司法局有关业务科室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和研究工作情况。
由同级司法局统筹协调以保障经费来源,派驻法援工作站的值班律师补贴,由同级法援处从财政供给中保障并按现行标准发放。老兵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经费,由同级司法局从财政供给中保障。市、区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还将争取财政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社会律师常年驻点值班。
【记者】欧阳胜勇
【实习生】伍思懿
【作者】 欧阳胜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三农~三农自营号~法治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