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下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自2022年4月11日起暂时关闭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访接待场所,停止接待诉讼相关来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期间,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向检察院反映:
2.拨打服务热线。可直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3.邮寄信件。请将申诉情况、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399号,奉化区人民检察院,邮编315500。
检察工作人员会及时接收材料、接听电话,依法及时处理并认真给予回复,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疫情期间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