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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关乎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是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2021年8月20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被称为“体现法治温度”、“暖民心惠民生”的法律是如何为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保障合法权益的?
今天,新闻897《与法同行》栏目
特别邀请
安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
章从兰律师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什么是法律援助?
章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条之规定指出,“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章律师:为了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更便利地享受更有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在总结当前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法律援助法对法律援助范围作出了适当扩大。
一是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属于未成年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请求发给抚恤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有没有“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例外情形?
章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群,一般会以哪些形式进行援助?
章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细化了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法规定,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各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
公民需要法律援助去哪里申请?
章律师: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安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和电话?
章律师:地址:安康市司法局一楼(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 电话:8168970 8168979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章律师:一般需要身份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镇(街道办)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证据材料,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等,具体材料根据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再确定。
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章律师: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
法律援助机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及时补办相关手续,补充相关材料。
受援人应当向法律援助人员如实陈述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情况,及时提供证据材料,协助、配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哪些情形会终止法律援助?
章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
(一)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
(二)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
(三)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
(四)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五)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经被撤销;
(六)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
(七)受援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法律援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醒: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队伍是如何搭建的?
章律师:1、司法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择优选择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2、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国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在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的地区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人员将会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章律师: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章律师:法律援助工作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有利于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使公民不论经济条件好坏、社会地位高低都能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提出推进法律援助立法工作,提高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许多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议案和建议,希望加快法律援助立法,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2003年,国务院制定《法律援助条例》,为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现行《法律援助条例》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相比,法律援助工作还存在制度不够完善、保障不够充分、援助范围亟待扩大等问题。
及时制定法律援助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危难、惠民生、送温暖……如今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服务困难地区和群众的能力日渐增强。我们也坚信,随着相关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完善,法律援助事业将会再上一个新台阶。这也意味着,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困难地区和群众能够享受到免费周到的公共法律服务,公平正义之花也将因此更加绚烂地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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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法同行》栏目组
编辑:胡超(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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